close




BY 成英姝

「你穿起女裝竟恰到好處呢,真是美,怎麼說呢,
 其實破綻百出,又有全無破綻的感覺。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反而覺得你是男人了,甚至有了怦然心動的感覺。」


看得時候會有些不耐煩,但是看完又會捨不得,如果這就是所謂好小說給人的感覺
那我想這本《男妲》就是這樣一部好小說吧。

吸引我的是這本書的標題,在圖書館的架子上,只有書脊被顯示出來。
而我伸手去抽的時候,他小說的封面讓我嚇了一跳,一瞬間把書又放了回去,
不是什麼暴露又是血腥的表現方式,
只是有些詭異而已

但是當時的第一眼讓我起了雞皮疙瘩,有點恐懼的感覺。
現在想起來,可能只是突然被嚇到了而已。

想看,可是又苦於那個封面,最後因為朋友的安慰(?!)
說哪有很可怕之類的,讓我借了這本書。

我花了蠻久才把它看完,其實沒有多引人入勝的情節
它吸引我而感到有趣的是,他描寫主角性別轉化的心境
或是主角對於性別這件事的自我認知以及想法。

不能斷言這本書的主角是男還是女,因為本來作者寫這本書的書時候就沒有把他定義性別。
主角是陰陽人,既有男性器也有女性器
但是在裡頭的主角卻讓我有種聖潔的感覺,我想並不是作者特意朔造的
搞不好換做別人來看這本書不會有這種感覺.....


從小在藝妓的環境中長大,清春(主角)卻也從來沒有對自己的心境上的性別感到困惑
只是他總是認為自己像一般沒手斷沒腳的人一樣有著缺陷
只不過他的缺陷、殘障的地方大家看不到罷了。

他把自己當男生般成長,少年時期也血氣方剛、也打架、也有性衝動
他是陰鬱的、敏感的、叛逆的...
那時他對這樣的自己也有女生器官並不覺得有什麼好困擾的
因為他覺得他自己是男生。

之後他的月事來了,這件事讓他可能有衝擊到,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在我看來,清春只是男性的部份比較早覺醒,而整本書的主線也是繞著青春以自己為男生的觀念在走。

讓我覺得有趣的是,清春有段時間因某些因素穿起女裝扮成藝妓招待客人
他在那段時間,會不自覺用女性的觀點去分析對客人評頭論足
而在評論過後,他又會驚覺,我這樣的想法正是女人會對男人有的想法嗎?
那當以前認為自己還是男人時,原來女人會有這種想法去評論男人啊...

而他有時又會站在超脫性別的觀念對這些評論及想法感到不置可否:
...男人不像女人想得那樣
女人也不像男人想得那樣...
轉換的心境並沒有特別掙扎、也不會痛苦
這可能跟清春本身的個性有關,我看得時候有時覺得清春其實是很可愛的人

男身時,他是有些任性、直率地說出不經大腦的話,是個很誠實面對自己的男人。
女身時,俏皮精靈的感覺,卻有時故作嫻靜(工作需要)的假象也讓人不覺得有何突兀的女人。

這本書是寫清春從十四歲到二十歲之間的故事
六年時間,他人生轉換最劇烈的六年,他遇到了:
愛慾凜冽的女人、酗嫖妓的男人、厭世的色情小說家、
神經質的妓女、扮演歌舞伎的少年、雙性戀的少女、崇拜法西斯的青年、
癲癇症的甜蜜女孩、加入神風特攻隊的男孩.....
每個人對他的影響或大或小,
而那個扮演歌舞伎的少年(熙藏)及癲癇症的甜蜜女孩(松花),是影響他最劇的人。


在最後時,這本書講到:

『他忽然覺得他先愛上松花是冥冥中的安排,正因為他愛過松花,
 他能體會愛著松花的熙藏失去松花的悲痛,如果他沒有愛松花,
 那麼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人的他,根本不可能知道熙藏的感覺。

 他這才恍然大悟他有多愛熙藏。他深愛熙藏,超過這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這似乎與男女之間的戀情不同,也不只是友誼,要說是親情也不對,
這份愛情似乎沒辦法歸類。』


松花的死,失去松花的悲痛,清春以為是他的,
其實不然,他所感受到的痛苦是從熙藏身上剝奪來的
這樣的痛苦,他可以感受到跟熙藏同樣的痛苦,就是他愛著熙藏的証明。

清春對松花的愛,是出自於男人的自覺
而對熙藏的愛,我想是不含性別的,要不然作者不會這樣寫--沒辦法歸類。


這本書是以日治時期的台灣為背景
那是一切都還是模糊不清,不管是國家的雛型、社會的見證、人們的觀感
都是非常適合這本書的主題。

在一切模糊的時候,沒有多餘的兩性觀感
只有社會人們最野性的想法
如果清春身在現在這個時代,我想這本小說可能就不會帶給我如此多的感覺了吧!


為什麼會說看這本小說會有些不耐煩,
唔、我想是因為它裡頭想法性的敘述挺多的,
而且因每人的個性鮮明,在人物與人物對話總有辦論的感覺存在
每當這樣時,同時閱讀兩種觀念是會很累人的...
所以我有時會不自覺瀏覽過,而沒有看到腦袋裡^^|||

但是最後清春那番的自我領悟,讓我覺得有想哭的感覺
他一度認為他這輩子不會愛上任何人、也無法愛上任何人
但松花跟熙藏一下子讓他認清了何謂愛情,也讓他的人生就此奠定了......

而這就是我會捨不得的原因。



這本書可以看到許多東西,但是需要點耐心就是了,
就像醞釀了許多時日而成長出的果實之所以會無比甜蜜

就是因為之前有漫長到不耐煩的等待吧。




我想這就可以稱得上是一篇好小說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